
法治課堂 | 《民法典》中的新變化和亮點
發布時間:2020-06-10 來源: 瀏覽:1719次
2020年5月28日,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,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?!睹穹ǖ洹饭?編,依次為總則編、物權編、合同編、人格權編、婚姻家庭編、繼承編、侵權責任編,以及附則,共1260條。民法典實施后,我國現行婚姻法、繼承法、民法通則、收養法、擔保法、合同法、物權法、侵權責任法、民法總則將同時廢止。
下面由小編為大家簡單摘錄下《民法典》中的新變化和亮點:
(一)物權編
※明確了共有部分產生收益屬于業主共有;
※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,自動續期;
※增加規定“居住區”這一新型用益物權,明確居住權原則上無償設立;
(二)合同編
※完善電子合同的訂立、履行規則;
※完善代位權、撤銷權等合同保全制度,進一步強化對債權人的保護;
※明確禁止高利放貸;
※保護承租人利益,增加規定房屋承租人的優先承租權;
(三)人格權編
※在未約定許可使用期限的情形下,肖像權人享有任意消除肖像權許可使用合同的權利;
※首次規范人體基因、人體胚胎的醫學和科研活動;
※首次明確禁止性騷擾;
※規定了隱私和個人信息的定義;
(四)婚姻家庭編
※不再將“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”作為禁止結婚的情形;
※增加“離婚冷靜期”制度;
※關于離婚后子女的撫養,“不滿兩周歲的子女,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”;
(五)繼承編
※增加打印、錄像等新的遺囑形式;
※廢除公正遺囑效力優先規則;
※增加遺產管理人制度及相關規則;
(六)侵權責任編
※確立“自擔風險”規則。自愿參加具有危險性的活動受到損害的,受害人不得請求他人承擔侵權責任,但是他人對損害的發生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的除外;
※擴大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范圍;
※完善網絡侵權責任制度
《民法典》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、新中國截至目前體量最為龐大的法律,被譽為“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”。它涵蓋了衣食住行、生老病死等各個方面,反映了人民的根本利益,是依法治國的又一里程碑。(王薇)